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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法美的本质及其表现形式的思考(2)
2014-07-31 17:23 来源:未知 作者:白砥

(二)由人及书——对生命本体的思考

    中国的文化,概括讲来,是对人与自然本质认知的变化。如道家对宇宙间万事万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道的认识;儒家对人在生命行为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人伦 之道的认知;佛禅对生命的意义、生命的境界的认知等等。这一切认知,都把生命作为核心内容。将对生命的理解引入艺术哲学之中,使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艺术成 为人反映其对生命之道认知的一个实验场,由是,不论是书法,还是绘画,或是音乐等等,都能够超越于一般的工艺,成为既能够愉悦艺术家本人,又能够愉悦欣赏 者并使两者得到沟通的高深艺术。


    对生命的理解无外乎几个方面:一是对物质生命本体的认知。自然科学中的生物学、医学等领域即主要是对生命物质结构的研究为目的。而自然的生命形式,又以人 的构成最具代表性。二是对人自出生到死亡这一生命行为过程的认知。人的个性的体现与创造欲、人与人相处而有的社会意识、人对自身的悟觉与生命超越等等,构 成人区别于动物而为人所独有的生命美感。三是对生命“所以有”、“所以成”、“所以变”的内在规律的认知。


    生命由阴阳合而生成。而阴阳两体又在不断地交合 与分离,因此造成生命的变化、发展、死亡、新生。人分为男女,动物有雌雄。而阴阳两体又非独立能够存在,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八卦中乾、坤卦为全阳、全 阴,只是作为一种象征,实在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除此之外的所有卦,则可对应万事万物生命的不同感觉。中医病理学中的阴虚、阳亏等等,指的是生物体内阴阳 失调而引起的生命的病态,揭示了生命科学中存在的深刻的哲学道理。


    中国的书法艺术,正是表现自然生命之道的一门艺术,无论创作或是欣赏,无不以人的生命形式作为参照,并以在个性化的艺术语言里体现出生命境界为最高目标。
宗白华先生在《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一文中指出:“……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 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骨、肉、筋、血构成的。‘骨’是生命体最基本的间架,由于骨,一个生物体才能站立起来和行动。

 

    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动作的主持者,筋是我们运动感的源泉。敷在骨筋外面的肉,包裹着它们而使生命体有了形象,流贯在筋骨中的血液营养者、溢润着全部形体。”在 求得物质生命的基本要素后,则应强调诸要素的功能及相互间的和谐。骨瘦如柴或臃肿肥硕,都不是生命体健美的形式。强其骨、丰其筋、活其血、健其肉,既具有 外在形式的美,又使生命体各部分得到平衡。这在历代书论中能见到不少,如张怀瓘《书断》评历家书法:钟会“书有父风,稍备筋骨”;郗愔“纤秾得中,意态无 方,筋骨亦胜”;萧子云:“及其暮年,筋骨亦备”……张怀瓘又说:“夫马筋多肉为上,肉多筋少为下,书亦如之……。


    若筋骨不任其脂肉,在马为弩胎,在人为 肉疾,在书为墨猪。”(《评书药石论》)宋姜白石认为“字书全以风神超迈为主”,“所贵乎秾纤间出,血脉相连,筋骨老健,风神洒落,姿态备具”(《续书 谱》),并有具体形象写照:“自然长者如秀整之士,短者如精悍之徒,瘦者如山泽之癯,肥者如贵游之子,劲者如武夫,媚者如美女,欹斜如醉仙,端楷如贤 士。”等等。书法作品中如果线条肥肿或扁薄软弱,则意味着诸要素不够协调,而笔力强健。血肉丰美、骨气洞达者,给人的美感就会很强烈。


    书法不仅表现生物体有血有肉的生命感,同时也能表现人生的境界,并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教化功能。汉隶的雄健,魏晋的风韵,唐楷的秩序,宋书的意态等等,每一 时代的书风大都受其文化观念的影响,表现一代人的心境。而个人人生信仰的不同,其艺术追求也明显不同,道家思想反映在书法作品中,与儒家或佛家的观念反映 在书法创作中,其内在感觉与外在形式不尽相同。道家潇散玄远,自然无为,反对刻意造作,如《庄子》所谓“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 矩……”,而儒家崇尚道德人生,讲究秩序、和谐,恰如孙过庭王羲之书“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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