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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法产生和发展中的几点哲学思考
2014-07-31 17:21 来源:未知 作者:刘金凯

    关于书法产生和发展中的几点哲学思考: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讲究文字书写和有杰出艺术成就的国家。中国书法最能表现东方文明的独特性和中国文人的精神世界以及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可以说,一部中国书法史也是一部社会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哲学史。从书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脉络看,无不闪耀着哲学理念的光辉。而唯物的、辩证的书法哲学理念又在深刻地影响着当今的书法创作和发展。

一、人类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的活动为书法的产生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唯物主义哲学家认为,实践是感性的、能动的物质活动,是人们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认识活动的基础。人类活动的实践来源于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书法同样是在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中得到创造和发展的。五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和其他民族一样,也创造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这种表意文字为我们中华民族保存了无比丰厚的文化遗产,从而诞生了华夏文明。汉字从图形、符号到创造、定型,由古文、甲骨、大篆到小篆,由篆而隶、楷、行、草的发展过程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不断地完善自己和遵循自然规律的结果。

       蔡邕《笔论》云: “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 这一论断将书法书写和自然紧密联系起来。一方面表明书法和自然界的关系,书法的创造来源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产物;另一方面也表明在书写过程中书法线条变化无穷,达到书之若万象的境界。蔡邕《九势》云: “ 夫书肇于自然,自然即立,阴阳生焉;阴阳既出,形势出矣。 ” 以上论语再次触及了书法的本质,阐明了书法与自然的关系,即书法产生于自然,它的产生与发展又依循了自然的规律。

       关于汉字的产生,古人有很多论述,今人虽然对此意见不一,但不论是从结绳,还是从刻契和八卦开始,终归离不开自然,是由自然产生的。仓颉造字,不过是传说,实际是人们在实践中的集体创造。人类的聪明和伟大就在于不是消极被动地依附顺应自然,而是积极主动地改造自然。我们的祖先正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从自然界获得灵感,创造了文字,也就为书法的诞生奠定了基础。蔡邕论书法的重点是如何把握好 “ 阴阳 ” 关系,也是指自然界中最根本的 “ 理 ” ,万物存在和运动的规律。

       阴阳之说,反映着自古人类对宇宙和自然的本质认识,也是中国传统哲学重点研究的范畴。它的实质是反映自然界中一切相互对立、变化和统一的现象,以阴阳之说来解释自然的存在与发展。《周易》云: “ 一阴一阳为之道。 ” 既认为阴阳对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又把阴阳交替看作是宇宙的根本规律。书肇自然,就是反映自然中的阴阳关系,也只有运用和体现阴阳的对立统一,才能很好地在书法中表现自然。

       书法中的阴阳观念,充满着矛盾。这种矛盾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这一对立统一规律充分体现了哲学的辩证法则。孙过庭《书谱》云: “ 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哉! ” 上半句讲的是书 “ 道 ” ,下半句讲的是方法,指书法创作的法则来源依循着自然界阴阳变化的规律。书法从客观到主观,从宏观到微观,都有个阴阳对立和统一的问题。只有充分运用好这一辩证法则,才能使书法艺术充满生机与活力。在自然界中,被看作阳的事物,或包括阳的一面,如天、日、昼、男、方、上、外等等,因其向上,给人以阳刚之感;反之,被看作阴的事物,或包括阴的一面,如地、月、夜、女、圆、下、内等等,则给人以柔美的感受。体现在书法风格上也就有了刚与柔的区别。体现得法,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刚柔相济。阳刚、阴柔各呈其美,共同展示着书法艺术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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