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乎?书法乎?——谈谈我对书法与写字的理解与看法
2013-10-16 15: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写字乎?书法乎?——谈谈我对书法与写字的理解与看法
傅德峰
海岳以书学博士召对,上问本朝以书名世者凡数人,海岳各以其人对,曰:“蔡京不得笔,蔡卞得笔而乏逸韵,蔡襄勒字,沈辽排字,黄庭坚描字,苏轼画字。”上复问:“卿书如何?”对曰:“臣书刷字。”(《海岳名言》)“米芾得能书之名,似无负于海內。芾于真、楷、篆、隶不甚工,惟于行草诚入能品。以芾收六朝翰墨,副在笔端,故沉著痛快,如乘骏马,进退裕如,不烦鞭勒,无不当人意。”(赵构《翰墨志》)翟伯寿问于米老曰:“书法当何如?”米老曰:“无垂不缩,无往不收。”“此必至精至熟,然后能之。”(姜夔《续书谱》)
书法是写字?写字是书法吗?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有过一些比较深入的思考。比如对上文所转引的这一段文字的细心揣摩和拷问,古人写字,无论是“勒字”、“排字”、“描字”还是“画字”、“刷字”,终归都是在正正规规写先人创造发明的地地道道的方块汉字。至于是否能够成为当时后世所公认的书法家,则不在于写法的称谓如何,而恰恰在于是否真正“得笔”?有没有真正领会和掌握古人用笔的机巧和奥妙?是否有自己的个性创造?以前认为写字不一定就是书法,但书法一定是在写字。后来,真正进入到了书法的行当,反而有了一些困惑和疑问,觉得当下的书法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似乎已经不只是在写字了。之所以这么讲,乃是因为:书法在古人那里,只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日常书写,是“文章翰墨之余事”。而在今天,时代变了,观念变了,习俗变了,看法变了,书法成为了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艺术。如果说古人都是在写字,古代的书法家估计没有几个人会持反对意见的,因为人家的确是在写字啊!但要说今天的书法家都是在写字,很多人一定不会高兴,甚至会反感,认为你那几乎是在否定人家书法的艺术性,是在侮辱人家。
写字已经被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是最低级的书写行为了,只要是上过几天学的儿童,也都是可以写字的。但我后来还是坚持认为:写字不一定就是书法,但书法一定是在写字。尽管我觉得这个看法一点都不矛盾,但他人却未必知我本意,故而这里首先必须就“书法”和“写字”的概念作一些必要的分析。不然,就会出现概念混淆问题,愈说愈乱。书法是汉字书写的根本法则,是千百年来书法家们不断探索积累的关于点画、结构、章法、用笔、意境和对工具材料的使用经验的一个综合。笔法的实践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一个“写”的过程。一个“写”字,其中可谓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内容。这是对写字的高层次的理解,这对日常即以毛笔为书写工具和“书优则仕”的古人来讲似乎是没有多大疑问的。而事实上是,也不是古代所有的写字行为都会上升为书法艺术。民间书法固然也是艺术,但不代表古人的一切书写都成为了书法。这就有一个是否能传之后世的问题,有流传下来的实物为证,自然好做判断,反之则无从谈起。
写字质量的高低也就决定着书写艺术品位的高低。古人以毛笔作为日常书写工具,他们对毛笔的理解和熟悉掌握程度一般都是会高于今人的。但古代由于历史的局限,老百姓受教育的机会有很大的限制,且从事文墨工作的绝对人口和现在的从事文墨工作者的绝对人口相比,数量显然是相当悬殊的。能够从事文墨的古人,必然会在书法上下一定的功夫,而今人之从事文墨工作者却未必都会对书法留意用功。因此,古人只要是会写字的人,其书写质量一般不会太差。但当学科地位发生重大改革和书写工具发生根本变化之后,“写字”这一概念的实质性内容也就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就是说,如今少部分写字的人有可能会把自己的字转化提升为书法,把兴趣转化为艺术专业。但更多的人之于写字,却不过是随心所欲、毫无法度的一般性书写,与书法的距离实在是差得太远!
出入学堂的儿童用铅笔写歪歪扭扭的字,也叫写字,毫无临帖经历的人用任何硬笔写的字也叫写字(比如小贩的日常流水账、民间道士们的神符、医生开的只有自己才能识别的药方和一些发廊女自己书写的招牌等等),试问,这些是书法吗?显然不是!但这种层次的书写行为在我们生活当中其数量之多是无法统计的。关于“民间书法”与“经典作品”的问题,白谦慎、于明诠先生等多有专论著述,大家可参阅。我在此就不再展开论述。至于“一些发廊女自己书写的招牌”(即白谦慎先生提出的“娟娟发屋”)是否也算民间书法?如果算,那为什么当代热衷于取法民间书法的人士为什么不取法于此的问题,大家可参阅白谦慎先生的《娟娟发屋》一书。此处亦不展开讨论。我之所以提及,也是因为这个话题其实完全触及到了“写字与书法”的关系问题。
书法行为一定是写字行为,但写字行为未必是书法行为。如何界定二者之间的区别?这就触及到了一个是否遵从并熟练掌握高层次写字即书法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和法度的问题。就拿钟繇、王羲之来说,他们在识字把笔之初的书写行为肯定是在写字,但由于此时尚未得法,也就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写字而已。至初入门径,始得规矩,写字之层次渐有提升,最后像张芝、怀素那样“池水尽墨”“退笔成冢”,废纸三千,层次境界品位愈高,始为“得笔”,乃称书法焉!
从这个意义而言,古人今人,并无二致。从写字(低级阶段)进入书法(高级阶段),都要经历一个专门的经年累月的磨砺过程。所不同的是,就知识结构、综合修养来讲,古今之间总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此,人有文野雅俗之分,书法亦然,是为有书法五品(神品、妙品、能品、逸品、佳品)之说,此论信焉!
时下认为书法不是写字者,此处之“写字”,所指者非“写字的高级阶段”也,乃是指初级阶段;而认为写字就是书法者,此处之“写字”,所指者非“写字的初级阶段也”,乃是指高级阶段。称谓虽同,然阶段层次不一,故对此多有误会和争论。
因此,我在这里不揣浅陋,加以澄清:对于层次境界高者,无论古今,写字即为书法,书法即为写字;对于层次境界低者,写字即是写字(未受雅训的一般意义上的书写),与书法何干也?!写字不一定会成为书法,但书法(特指传统意义上的毛笔书法)一旦离开了写字(用毛笔书写汉字),那它绝不再是书法!
匆匆成文,不暇细审,错漏谬误,在所难免,深恐遗笑于大方之家,愿闻同道方家高论。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于古风堂西窗下
书法是写字?写字是书法吗?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有过一些比较深入的思考。比如对上文所转引的这一段文字的细心揣摩和拷问,古人写字,无论是“勒字”、“排字”、“描字”还是“画字”、“刷字”,终归都是在正正规规写先人创造发明的地地道道的方块汉字。至于是否能够成为当时后世所公认的书法家,则不在于写法的称谓如何,而恰恰在于是否真正“得笔”?有没有真正领会和掌握古人用笔的机巧和奥妙?是否有自己的个性创造?以前认为写字不一定就是书法,但书法一定是在写字。后来,真正进入到了书法的行当,反而有了一些困惑和疑问,觉得当下的书法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似乎已经不只是在写字了。之所以这么讲,乃是因为:书法在古人那里,只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日常书写,是“文章翰墨之余事”。而在今天,时代变了,观念变了,习俗变了,看法变了,书法成为了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艺术。如果说古人都是在写字,古代的书法家估计没有几个人会持反对意见的,因为人家的确是在写字啊!但要说今天的书法家都是在写字,很多人一定不会高兴,甚至会反感,认为你那几乎是在否定人家书法的艺术性,是在侮辱人家。
写字已经被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是最低级的书写行为了,只要是上过几天学的儿童,也都是可以写字的。但我后来还是坚持认为:写字不一定就是书法,但书法一定是在写字。尽管我觉得这个看法一点都不矛盾,但他人却未必知我本意,故而这里首先必须就“书法”和“写字”的概念作一些必要的分析。不然,就会出现概念混淆问题,愈说愈乱。书法是汉字书写的根本法则,是千百年来书法家们不断探索积累的关于点画、结构、章法、用笔、意境和对工具材料的使用经验的一个综合。笔法的实践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一个“写”的过程。一个“写”字,其中可谓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内容。这是对写字的高层次的理解,这对日常即以毛笔为书写工具和“书优则仕”的古人来讲似乎是没有多大疑问的。而事实上是,也不是古代所有的写字行为都会上升为书法艺术。民间书法固然也是艺术,但不代表古人的一切书写都成为了书法。这就有一个是否能传之后世的问题,有流传下来的实物为证,自然好做判断,反之则无从谈起。
写字质量的高低也就决定着书写艺术品位的高低。古人以毛笔作为日常书写工具,他们对毛笔的理解和熟悉掌握程度一般都是会高于今人的。但古代由于历史的局限,老百姓受教育的机会有很大的限制,且从事文墨工作的绝对人口和现在的从事文墨工作者的绝对人口相比,数量显然是相当悬殊的。能够从事文墨的古人,必然会在书法上下一定的功夫,而今人之从事文墨工作者却未必都会对书法留意用功。因此,古人只要是会写字的人,其书写质量一般不会太差。但当学科地位发生重大改革和书写工具发生根本变化之后,“写字”这一概念的实质性内容也就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就是说,如今少部分写字的人有可能会把自己的字转化提升为书法,把兴趣转化为艺术专业。但更多的人之于写字,却不过是随心所欲、毫无法度的一般性书写,与书法的距离实在是差得太远!
出入学堂的儿童用铅笔写歪歪扭扭的字,也叫写字,毫无临帖经历的人用任何硬笔写的字也叫写字(比如小贩的日常流水账、民间道士们的神符、医生开的只有自己才能识别的药方和一些发廊女自己书写的招牌等等),试问,这些是书法吗?显然不是!但这种层次的书写行为在我们生活当中其数量之多是无法统计的。关于“民间书法”与“经典作品”的问题,白谦慎、于明诠先生等多有专论著述,大家可参阅。我在此就不再展开论述。至于“一些发廊女自己书写的招牌”(即白谦慎先生提出的“娟娟发屋”)是否也算民间书法?如果算,那为什么当代热衷于取法民间书法的人士为什么不取法于此的问题,大家可参阅白谦慎先生的《娟娟发屋》一书。此处亦不展开讨论。我之所以提及,也是因为这个话题其实完全触及到了“写字与书法”的关系问题。
书法行为一定是写字行为,但写字行为未必是书法行为。如何界定二者之间的区别?这就触及到了一个是否遵从并熟练掌握高层次写字即书法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和法度的问题。就拿钟繇、王羲之来说,他们在识字把笔之初的书写行为肯定是在写字,但由于此时尚未得法,也就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写字而已。至初入门径,始得规矩,写字之层次渐有提升,最后像张芝、怀素那样“池水尽墨”“退笔成冢”,废纸三千,层次境界品位愈高,始为“得笔”,乃称书法焉!
从这个意义而言,古人今人,并无二致。从写字(低级阶段)进入书法(高级阶段),都要经历一个专门的经年累月的磨砺过程。所不同的是,就知识结构、综合修养来讲,古今之间总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此,人有文野雅俗之分,书法亦然,是为有书法五品(神品、妙品、能品、逸品、佳品)之说,此论信焉!
时下认为书法不是写字者,此处之“写字”,所指者非“写字的高级阶段”也,乃是指初级阶段;而认为写字就是书法者,此处之“写字”,所指者非“写字的初级阶段也”,乃是指高级阶段。称谓虽同,然阶段层次不一,故对此多有误会和争论。
因此,我在这里不揣浅陋,加以澄清:对于层次境界高者,无论古今,写字即为书法,书法即为写字;对于层次境界低者,写字即是写字(未受雅训的一般意义上的书写),与书法何干也?!写字不一定会成为书法,但书法(特指传统意义上的毛笔书法)一旦离开了写字(用毛笔书写汉字),那它绝不再是书法!
匆匆成文,不暇细审,错漏谬误,在所难免,深恐遗笑于大方之家,愿闻同道方家高论。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于古风堂西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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