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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亦能卡拉OK?
2011-01-13 17:09 来源:未知 作者:杨文浏

 

    书法亦能卡拉OK?
        □ 杨文浏
 
书法于艺术的处境大抵与音乐相类,只要能发音,皆可敞开嗓门卡拉OK一番,自娱自乐,宣泄情感。但具备卡拉水平的演唱者(姑且称之)断不敢称自己是音乐家;书法却不同,只要敢舞动毛笔,皆美其名曰“书法家”,顶多冠以“非著名书法家”是也。
似乎书法的门槛很低。“字”,国人哪个不会写,毛笔哪个拿不起来?再整张宣纸,“书法作品”一挥而就。再风雅些,钤上印章,花上几十元钱,书法作品便堂而皇之地悬之于壁,抑或赞赏者众。
由于亦属“非著名书法家”的缘故,与人闲侃、谈心时便颇多论及书法,常闻朋友曰:“我虽然写不好,但我会欣赏。”接下来自然对远近书法或书法家评头论足一番——这时,我不禁哑然自问:“书法艺术果真‘飞入寻常百姓家’,人人皆可看懂读透,剖析一二吗?”我有些怀疑。
还是来说音乐,我们大多都看过电视歌手大赛,我习惯听罢一曲便为这位歌手评判打分,然后与评委打分相对照。但实际我的评分时常与评委相去甚远,何哉?当然是自己缺乏音乐欣赏能力。也许我们会不服气,但稍作思考自会释然。乐谱、乐理、音调处理、气息运用等专业知识我们压根就不懂,欣赏从何谈起?我们的评判只能是凭感觉进行的。
回过头来再说书法,是否真的一般人皆能欣赏呢?亦不太靠谱。书法讲究用笔、结字、墨色、章法,仅就用笔而言便十分复杂吗,起、收、转、折、顿、挫各自有法。著名书法家孙晓云曾用20余万字阐述书法之“法”亦难言其详,况乎全部?同一根线,何谓合法,何谓无法,没有一定书法造诣断无法识别。
再列举一种现象,我们身边有许多朋友搞书法数十年,甚至一辈子,连一次省里的展览也入不了(更别说全国展了),问题出在哪里呢?大多应该是未解笔法。笔法如音乐的音符,试想如果学习音乐连哆瑞咪伐嗦啦夕都发不准,那演唱一首歌效果会如何?能通过刻苦学习成为歌唱家吗?同时,自己一个音符都走调,能正确欣赏他人的音乐吗?
然而艺术欣赏这个专业要求很高的事,到了书法这里却成了“大众化”“平民化”的“小菜一碟”,这自然又带来对书法价值的评判误区:一看作品是某级书协领导或理事的便认为水平一定了得;一看作品发表于报刊、电视便认为水平一定很高;一看作品顺眼便对作品一番褒奖——孰不知书法作品艺术水平的评判绝非如区别官员等级般简单,宋苏东坡言:“以貌取人目犹不可,而况书乎?”
艺术有其自身的标准和规律,我们只有懂得、遵循之,方可掌握、运用之。书法既然属于具有几千年发展历史的艺术形式,其间每一根舞动的线条自然蕴涵了无穷的玄妙和奥秘,而断非人人皆可读懂的中国汉字!因此,卡拉书法并非坏事,怕的是卡拉者太过陶醉,忘了自己是在卡拉哟。(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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