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创建于北宋元祐二年(1087),至今已有900余年历史,收藏从东汉至近代珍贵碑石、墓碣4000余方,时代序列完整,真草篆隶俱备,为历代学书者提供临写范本,被誉为“书法艺术的圣殿”。为弘扬西安碑林传统书法,拟每两年举办一次《“西安碑林奖”全国书法作品展》,今年举办第一届“西安碑林奖”全国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西安碑林博物馆
二、评审委员会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征稿范围 年龄不限,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四、征稿要求
1、类别:书法创作作品。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及有关西安碑林的自作诗、词、联均可。
3、规格:不超过6尺整纸,一律竖式。形式不限,手卷、册页不受尺寸限制。草书、篆书附释文。
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所在省份、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请另打印填写《第一届“西安碑林奖”全国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5、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6、每件作品须通过邮局汇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中夹寄,海外50美元),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均需汇寄参评费,未收到参评费不予评审。
7、此次活动全部作品不退。
五、待遇 1、评出“西安碑林奖”作品10件,入展作品200件。
2、“西安碑林奖”获奖作者,奖金10000元(税前)和西安碑林博物馆馆藏北魏墓志拓片一张,并由西安碑林博物馆授予名誉馆员,终身免费参观西安碑林。
3、入展作者奖西安碑林博物馆馆藏北魏墓志拓片一张。
4、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西安碑林博物馆收藏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
5、获奖、入展作者作为西安碑林刻碑候选人。
6、所有投稿作者凭本人身份证两年内免费参观西安碑林。
六、展览地点
西安碑林博物馆
七、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3年7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为避免作品丢失,建议作品用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
八、其他
1、本次大赛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主办单位所有。
2、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3、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安碑林博物馆
地址:西安市三学街15号西安碑林博物馆书法艺术中心
邮编:710001
收稿人:王冰、朱黎明
联系电话:029- 87258454
汇款地址:西安市三学街15号西安碑林博物馆财务科
邮编:710001
收款人:赵景楠
十、展览信息可登录www.beilin-museum.com(西安碑林博物馆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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