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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2月20日截稿)
2012-11-30 09:50 来源:未知 作者:金日发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和谐文化的健康发展,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深入学习和研究的成就,促进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将于2013年5月举办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五叶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和广东五叶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投稿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同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书体不限,不含篆刻。尺寸:高不超过180公分、宽不超过97公分。作品请勿做旧、拼接、托裱。凡做旧、拼接、托裱,超尺寸稿件不予评审。稿件一律不退。
    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投稿。可重复投稿,落款名字要与身份证相符,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4、说明: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身份证复印件、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贴于《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指定栏,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下载:

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四、评审
    1、由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3年2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定于2013年5月在广东深圳举行,展出作品400件左右(其中包括50件优秀作品)。
 

六、出版
    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被评为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含优秀作品)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后)。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说明:凡进入优秀作品范围的作者,评审结束后将通知提供创作作品一件,评委会将参照创作作品,最终评出优秀作品作者50人左右。
  4、本次活动奖金、收藏费、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3年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17号天天假日饭店B座6层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036。
联系人:于莹、董倚桥
    电话:010-68217067     手机:13321179128
    传真:010-68214076     E-mail:
331863614@qq.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17号天天假日饭店B座6层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全国首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00036。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培训中心。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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